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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向西部转移污染

2000-10-10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据新华社北京10月9日电针对近来有个别地方出现向西部转移落后工艺、设备、产品及废物的情况,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经贸委日前联合发出《关于禁止向西部转移污染的紧急通知》,要求各地环保和经贸部门要高度重视污染西移的情况,加大执法监督力度,严肃查处违法行为,坚决遏制向西部转移污染的势头。

《通知》要求,对于国务院规定关停的十五类严重污染环境的小企业、国家经贸委要求关停的小火电机组和清理整顿的小玻璃厂、小水泥厂、小炼油厂、小钢铁厂以及国家经贸委规定淘汰和禁止投资的生产能力、工艺、设备及产品,包括目前尚不到淘汰期限的,一律不得在西部地区建设中立项建设。西部地区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环保部门要会同经贸部门制定重污染行业和产品名录,对列入名录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明确上收一级审批权。

《通知》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固体废物转移报告审批制度,加强废物的综合利用,制定和落实有关废物利用的优惠政策,严格控制固体废物的转移,禁止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、堆放、处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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